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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将相关款项汇往组委会指定收款帐户
收款单位:青岛外经贸商务展览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
帐 号:412266984808091001
参展企业填表预订后,须在一周内交纳不少于30%的定金,否则原订展位无效。组委会在收到定金后,将向参展商回传《展位确认函》。参展费剩余款项必须在2004年6月15日前全部付清。
不允许参展企业临时退展或减少摊位,否则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,所交定金不予退还。
参展企业如需申请场地组织新闻发布会、产品技术推介会或其它活动,需在4月底之前提交有关方案给组
委会以便统筹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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